我學校有個好正的校工叫明叔,成日都同我傾計。
今日一路整board ,佢一路陪我傾計。佢今日同我講的是"愛情"。
佢一開頭就問我,現在有幾多個男朋友,我話"零"。
佢就話我好幸福,因為我唔係愛死一個人,代表我有好多可能性,佢話一個人如果只愛死一個人,個個人就玩完。佢仲話要俾多d機會別人去愛自己,這樣是很幸福的。如果可以同時愛很多人就更幸福,因為只要一個人的心思不是只在一個人的身上,就不會太容易沉淪於愛情中,不能自拔,這樣幸福的機會才會增加。如果人生中有60%的時間是讓別人來愛自己,就是最完美。
佢話男朋友一定要有錢,只要有條件更好的男人追就一定要走,因為人是不可以停駐在一個人身上,應該懂得變通,懂得放手,才可追求進步。
佢同我分析過我這個人,佢話我唔係一個讀死書的人,不適合英文,因為個人唔夠定。仲話我係一個"過了今天,明天就會忘記今天的人,從來都不背負過去",我都覺得明叔有d料到,我都係近幾年先發覺自己是有這個傾向。可能我變得太快,我根本不記得昨天的自己是怎麼樣的。我這樣善變,和我在一起的人一定很痛苦,想起了自己令別人很痛苦,我頭又開始痛。因為我真的很希望帶快樂給我愛的人,卻時時做了 一些令人不快的事。
記得從前同dickson 一齊的時候,我們兩個都時時發脾氣,我們都不遷就對方,雖然我們都很愛對方,但真的愛得很累。
記得最後一次見面,在跑馬地的運動場上,你跟我說,你媽媽爸爸要離婚了,又快將要搬家,又快將要去外國讀書,但那個時我只懂爭取兩個人一起的時間,不陪我就發脾氣,又咬你,完全沒有關心你家所發生的事。你知道我有多後悔曾經這樣對過一個我最愛的人嗎?你知道我從此之後發誓永遠不會對男朋友發脾氣,永遠不會咬我愛的人。但這樣可以改變過去嗎?
你說著說著,之後哭了,這是我第一次看見你哭了,那個時候我才真正的知道我把你害得很慘,對你內疚的心永遠都洗不去。我放開手了,因為我知道我自己根本不懂得怎樣去愛一個人,不懂得對一個人好,永遠都只是會想著兩個人一起吃喝玩樂,沒有把別人的感受感受清楚。
如果一個人的長大是因為經歷了教訓,但我只覺得自己是周而復始地繼續犯錯,我的過去沒有讓我更懂得去愛一個人,可能我是自私的,我只懂玩樂,不懂得體諒,不懂得讓別人好過一點。
要懂得放手,我嘗試將我的過去好好的收藏,但是因為我總是會因為我的過去而不快樂,我很快就會迫自己忘記一切,忘記了一切的感覺。這樣做人,我覺得好像缺少了一些東西。好像失去了靈魂一樣。
曾經有個學生說過,見到我一個人走在街上,眼中好像有淚,目中無人,好像是失去了靈魂的人一樣。其實我是有一點精神分裂的人,有時候我會覺得自己是一個天真活潑開朗的人,有時候我是一個只會保護自己而且真的是遍體鱗傷的人,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有什麼樣的我,有時候我喜歡笑,有時候我充滿了殺氣。
我喜歡孤獨,我不喜歡跟別人談我的感受,因為我的表達能力不好。但如果你真的打開了我的心,我會是一個極度依賴的人,好像一攤屎地希望別人的安慰,不過那是很小發生的事。
現在忘記了愛一個人的感覺究竟是怎樣,心裡的一半好像死了,不知道從那裡找回來。我也很希望可以像明叔所說的,不要只愛一個人,但是在我的生命裡就從來沒有同時的愛上兩個人。
看開一點吧,世界其實仍然是那麼美好,我不介意從前發生過什麼,現在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了。我還是不停地錯下去。
好!留個言俾你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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